连云港、日照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苏鲁边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14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与山东省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正式签署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延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局长潘运学,山东省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磊出席会议,日照市执法支队长陆德志,赣榆生态环境局、大气处、水处、固化处、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双方就两地工作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强化大气、水、固体废物等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根据协议,双方将遵循“共防共治、属地管理、问题导向”的原则,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协同”。下一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抓好协议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执法协作、环境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密切合作,高效协同推进联防联控工作,共筑边界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苏鲁力量!
编辑: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