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行实干 共护绿水青山

笃行实干 共护绿水青山——淮安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为学习贯彻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方案,进一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压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突破,7月31日,淮安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法科处、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与会人员统一观看了《“一案双查”全过程记录规范》视频。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进举措。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贯彻落实,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重要性,充分落实好部省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执行好省市考核要求。

要找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破局提升。充分认识到当前严峻形势,针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等问题,抓紧制定提升方案,确保下半年有所改观。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调查研究,用好做法好制度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协同协作推进、踔厉奋发实干,努力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强化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推进,实施典型案例报送,培育选树一批高质量精品案件。完善评估机制,发挥电子化评估和类案参考的作用,定期对各县区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开展情况通报和排名。加强不同部分协同配合,严格压实责任,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下半篇文章”。(图文/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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